敘事治療 (Narrative Therapy) 源自八十年代,由澳洲的麥克懷特(Michael White) 和紐西蘭的大衛艾普斯頓(David Epston)共創。本來是工程師的懷特發現自己不喜歡機械,而是與人接觸,於是修讀社會工作,成為一位在精神科醫院工作的社會工作員。深受傅柯 (Michel Foucault) 後結構主義影響的他與喜愛運用故事和比喻的家庭治療師普斯頓一見如故,經常越洋以長途電話交流,亦恆常互訪會面。他們在1990年合著《 故事。知識。權力:敘事治療的力量 (Narrative Means to Therapeutic Ends)》,介紹敘事治療的輔導方法。
懷特與艾普斯頓深信每個人的生命都有其獨特性,也有豐富的故事脈絡和情節發展,強調人是受問題所困,而問題被人所身處的社會文化、生命旅途中遇上的人和事所建構。通過提問,敘事實踐者 (narrative practitioner) 與每位故事主人翁共同發掘生命的閃亮時刻,由故事主人翁選取資料去重寫生命故事,選擇行動去達到個人嚮往的身份、生活,夢想和盼望。
敘事實踐源自澳洲和紐西蘭,當地的原住民與土地有著深厚的連繫。懷特與由他創辦的杜維曲中心(Dulwich Centre)與原著民們有不少合作。當蘊含尊重多元文化精神的敘事實踐渉入不同文化,社會上多元的聲音得以被聆聽,亦拓闊了敘事實踐對個人身份與社會建構關係的想像。澳洲敘事實踐者大衛丹博洛 (David Denborough) 於2008年進一步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法不只是個人的事。當問題是由社會建構,對抗問題的方法可以更多樣化,這亦是集體敘事實踐的精神之一。
大衛艾斯普頓給已逝的懷特所寫的文章指出,敘事實踐是反思文化的過程,更是一項文化工作:
約翰麥克里歐德 (John McLeod)是一位敘事學者,合理的認為敘事治療是「後心理學」(Postpsychological),並且可能更應該被視為文化工作:
從這個個度看,敘事治療可以被視為「後心理學」式的治療(McLeod,2004),或某種「文化工作」(McLeod, 2005),而不是心理學或醫學的應用。雖然敘事治療保有基本「心理治療的某些元素,例如談論問題、找治療師諮商等等,但是大致而言,它跳過了心理學的詮釋和干預,直接協助個案用不同的方式談論議題、參與社會生活。(McLeod, 2006, p.207; McLeod, 2004, 2005)
丁凡(譯)(2012) 。引言 於 《敘事治療的實踐—-與麥克持續對話 (Narrative practice: continuing the conversations)》(原作者:David Epston 大衛艾普斯頓)。臺北市:張老師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作出版年:2011)
正因敘事實踐聚焦於由社會建構的問題與個人的關係,提倡敘事實踐者的去中心化和反思,在尊重故事主人翁的選擇下,集合眾人對抗問題的智慧,回饋更大的群體,與社會連結。昔日的敘事治療 (Narrative Therapy) 已不只停留於輔導室,更在社會不同的範疇中被應用,成為今天的敘事實踐 (Narrative Practice)。